正规买球app排行十佳平台

公告通知

首页 > 公司资讯 > 公告通知 > 正文

关于开展第一届“石家庄工匠”选拔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来源:人事处 发布日期:2022-10-14

各系(院、部)、处室:

根据石家庄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第一届“石家庄工匠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见附件)要求,现开展此项工作的选拔推荐,具体安排如下。

一、选拔名额

各系(院、部)、处室择优推荐1人,公司推荐上报2人

二、选拔范围

在教学岗位上且从事实践课程指导工作的公司教职工(不包括省管优秀专家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省突出贡献技师)。

三、选拔条件
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勇于创新,具有工匠精神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,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所从事职业(工种)或岗位技术含量高,在技术革新、技术改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且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、发明创造奖项;

2.入围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,或在全省大赛中获奖,或在全市大赛中获得1项三等奖;

3.带队参加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,或在全省大赛中获奖,或在全市大赛中获得1项三等奖的职业院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者和实习指导教师。

4.具有民间传统绝招、绝技、绝活的人员申报“石家庄工匠”可不受高级工资格限制。

“石家庄工匠”选拔坚持向企业一线倾斜原则,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当年度选拔数量的10%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经个人申请、部门推荐、资格审核、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公司推荐上报人选,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各部门于10月18日下午4:00前将申报推荐汇总表(附件2)、推荐表(附件3)及各类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renshichu2021@163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“石家庄工匠”申报材料一式五份,务必附上技能等级证书、相关荣誉扫描复印件,需胶装,封皮铜版纸。推荐表不与申报材料一起胶装(正反打印)一式五份。

联系人:刘亚砂  联系电话:15632327718


附件:1.关于开展第一届“石家庄工匠”选拔工作的通知

2.石家庄工匠申报推荐汇总表

3.石家庄工匠申报推荐表




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

2022年10月14日